烟台住房贷款商转公(直转)如何办理?贷款额度及年限是多少年?如何计算的?(2)

2024-07-1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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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转公积金贷款(直转)明白卡》

  重要提示

  1.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原商贷正式抵押已办妥;

  2.申请人原商业贷款应是“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

  3.办理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4.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与商业贷款借款人应一致;

  5.组合贷款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办理组合贷款;

  6.贷款申请期限不得超过所购房屋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7.所涉房屋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未设定除原商贷外其他抵押,未设立居住权,不存在诉讼立案或在途变更,无被法院查封或被其他行手段限制等影响抵押权设立的情形;

  8.“商转公”直转业务实行不动产“顺位抵押”登记模式;

  9.符合转贷条件的申请人征得原商贷银行同意后,向委贷银行提出“商转公”直转业务申请,并与委贷银行共同签订《烟台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转业务银行意见书》。

  办理“商转公”直转业务应提交的材料

  1.《烟台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转业务银行意见书》(委贷银行出具);

  2.《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填写要求:

  ☆请使用黑色签字笔。

  ☆个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

  ☆共同借款人:指与借款人共同买房、负有共同还款义务的个人(含配偶),没有的无需填写。

  ☆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表中的签名需要面签。

  3.身份与婚姻证明(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提供)

  ⑴ 身份证 原件;(可使用电子证照)

  ⑵ 户口簿(家庭户提供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集体户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⑶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可使用电子证照)、离婚证(可使用电子证照)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调解)书等。

  ☆ 配偶死亡没有进行户口注销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4.购房合同 原件(二手房交易实现网上签约的提供 烟台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未实现网上签约的提供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管理部门查档件)

  5.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原件

  6.不动产权证书(或产权人一致的房产证+土地证) 原件(可使用电子证照)

  7.全额购房款发票 原件(或查档件)

  ★材料备齐后,请按1–7的顺序排列,申请即时受理,2个工作日审批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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