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发放方式对应两种贷款方式
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予以审看查询,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符合条件的,确定“商转公”贷款期限、额度,并通告受托银行和申请人。涉及到后续的贷款发放细节,将根据申请人的贷款方式对应处理。
“先还后贷”方式:申请人自筹资金将原商业贷款结清,商业贷款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注销原贷款抵押登记,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公积金中心审看查询(原则上应在“商转公”贷款审批通过1个月内完成)。
受托银行负责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
符合放款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个人银行卡(本地银行一类银行账户)。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以贷还贷”方式:受托银行确认商业贷款提前还款时间、剩余本金和指定还款账户,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合同、办理顺位抵押登记(原则上应在“商转公”贷款审批通过1个月内完成)。
受托银行将确认后的商业贷款还款资料及新的抵押登记证明等资料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核。
符合放款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商业银行指定还款账户,商业银行应在放款当日结清原商业贷款,并注销抵押登记。
“商转公”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商转公”贷款额度计算,将按照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法规相关法定执行,不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且不超过商业贷款剩余借款本金(计算到千元)。
申请人选择“以贷还贷”方式的,贷款额度应不超过商业贷款剩余借款本金扣除2个月应还款本金后的金额。
“商转公”贷款期限按照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法规相关法定执行。“商转公”贷款利率则按照中国人行法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将对‘商转公’贷款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资金安全有序运行,该方法对“商转公”贷款的启动与暂停等情况也做了确定法定:
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85%(含)并持续3个月,可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
当个贷率高于90%(含)时,可采取相应调整控制方法,暂停或控制“商转公”贷款业务规模。
六安商转公
湖南张家界利率
阜阳公积金
山东泰安利率
宣城商转公
异地公积金
月供还款
商贷转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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