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新规2024 购买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及贷款首付款是多少?

2024-11-25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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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新规2024 购买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是多少?提取额度多少?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职工及配偶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购房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按照本市现行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法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15%的首付款,最长贷款期限30年,贷款额度计算等其他法规按照本市首套住房贷款法规执行;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的,抵押值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5%。

  二、职工及配偶在北京市、河北省购买自有住房,且在本市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记录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要求职工或配偶具有所购住房城市户籍或在所购住房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其他法规保持不变,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四、自2024年10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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