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事项
(一)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缴存额后,应告知职工本人,缴存基数及缴存额降低的,职工本人须签名确认。
(二)为全面落行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调整业务由单位经办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非特殊情况。
线下不受理此项业务。各归集银行要指引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缴存单位办理CA数字证书并提示使用CA数字证书办理业务,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保证办事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相关表格和业务办理指南请登录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