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生效前信息变更申请清册
单位办理的,加盖单位公章。职工本人办理的,本人签名。
2、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职工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
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专办员身份证件
4、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专办员办理时提供:(1)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注意:个人账户生效前信息变更为单位业务,仅限单位专办员办理)
单位委托非专办员办理时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