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伤保险医院就医流程及医院门诊垫付花费返传结算步骤

2020-10-08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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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伤联网医院使用的目录

  非公立医院改革医院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的“三目”上传费用明细,其中“三目”中标注为“限工伤保险”的目录为工伤保险特有目录。参加公立医院改革的医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的“三目”和公立医院改革后的目录上传费用明细。

  二、正常门诊就医流程

  工伤职工在门诊刷卡就医前,先要到参保分中心进行门诊就医登记,选择拟刷卡的医院。

  1.门诊刷卡挂号

  工伤职工到医院就诊,首先挂“工伤联网”号,挂号室工作人员刷卡后,选择“工伤联网”,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是工伤职工,挂号不成功将显示原因;挂号室工作人员继续选择“工伤”或“职业脖类型,打印出挂号条,挂号流程完成。

  2.工伤职工门诊就医

  工伤职工凭挂号条到相应的科室就医,接诊医生可在医生工作站看到工伤职工姓名,工伤发生时间、伤害部位、工伤保险支付范围以及既往就医记录等信息。医生在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内为工伤职工提供诊治服务。超过工伤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外的疾病,医生应告知患者重新挂医保或自费号。

  三、门诊垫付费用返传结算流程

  职工发生工伤后,认定工伤前在医院就医时不能刷卡联网结算,只能先垫付门诊医疗费用。认定工伤后,工伤职工要先到分中心进行门诊就医登记,然后到医院采用“门诊返传结算”的方式报销门诊垫付费用,其流程是:

  1.查找原垫付费用明细

  工伤职工持原垫付票据和清单到医院的指定窗口办理“门诊垫付费用返传结算”,窗口工作人员首先要依据工伤职工垫付票据调取医院信息库内相对应的费用明细,核对金额。

  2.门诊刷卡挂号

  窗口工作人员刷社会保障卡后,选择“工伤联网垫付返传”,系统自动判断是否符合返传结算条件,不符合的系统提示原因,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工伤职工到参保分中心报销垫付费用;符合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继续选择“工伤”或“职业脖(系统都有提示或患者选择),系统自动判断后,不成功的显示挂号失败原因;成功的挂号流程完成。

  3.费用分割

  对原垫付费用明细按照医院现执行的目录重新分割,区分出可申报的费用和自费的费用。原垫付的挂号费用要转换成现行目录中相对应的挂号编码。

  4.上传费用和结算明细

  加注费用发生时间和回传结算标志,上传费用和结算明细。

  5.退费和重新收费,打印门诊票据

  费用和结算明细上传成功后,医院财务系统将原垫付的挂号和门诊票据全退,然后按重新分割后的票据金额和挂号再收取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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