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需要什么资料?柳州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受理条件

2021-05-0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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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柳州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1.死亡证明

  2.《工伤定期待遇变动申报表》

  二、柳州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受理条件

  1.工伤人员在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期间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终止或暂停的;

  2.因暂停条件消失需要继发的;

  3.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办理退休补差的;

  4.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情形的待遇停止的;

  5.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对工伤待遇核定金额有异议提出复核的;

  三、柳州工伤保险待遇变更设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 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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