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安排人员护理。用人单位未安排护理的,应支付护理费。
(八)伤残鉴定后生活护理费
评定伤残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会确认需要护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每月生活护理费=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比例。支付比例标准如下:
完全生活不能自理 | 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 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 |
---|---|---|---|
支付比例 | 50% | 40% | 30% |
(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支付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
支付月数 | 27个月 | 25 | 23 | 21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
---|---|---|---|---|
支付月数 | 13 | 11 | 9 | 7 |
完全生活不能自理 | 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 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 |
---|---|---|---|
支付比例 | 50% | 40%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