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时,可直接在医院进行挂账结算,这样就能免除个人奔波麻烦。但如果参保职工生育时没有在医院挂账报销,就需要在个人先全部自费后,再将所有报销材料交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由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进行申报。
申报结束等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将报销的医保费用拨付至参保单位账户,由参保单位发放给参保职工。
那么医疗(生育)住院费用报销具体要提交哪些材料呢?西安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提醒,参保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
3、费用汇总清单(清单需有医院盖章,若无汇总清单,医院需出具证明);
4、住院病案首页 (病案首页需有医院盖章);
5、异地就医证明或本地就医情况说明(需有单位盖章);
6、分娩记录(仅生育住院提供),出院小结(仅流产住院提供)。
有关门诊产前检查费用补贴,西安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提醒,为进一步方便参保职工产前门诊就医,简化医保经办办事流程,西安市医保中心日前出台了新便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