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参保职工生育门诊产前检查一次性补贴 参保人需提供什么材料?

2020-11-26 23:36
举报

  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时,可直接在医院进行挂账结算,这样就能免除个人奔波麻烦。但如果参保职工生育时没有在医院挂账报销,就需要在个人先全部自费后,再将所有报销材料交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由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进行申报。

  申报结束等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将报销的医保费用拨付至参保单位账户,由参保单位发放给参保职工。

  那么医疗(生育)住院费用报销具体要提交哪些材料呢?西安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提醒,参保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

  3、费用汇总清单(清单需有医院盖章,若无汇总清单,医院需出具证明);

  4、住院病案首页 (病案首页需有医院盖章);

  5、异地就医证明或本地就医情况说明(需有单位盖章);

  6、分娩记录(仅生育住院提供),出院小结(仅流产住院提供)。

  有关门诊产前检查费用补贴,西安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提醒,为进一步方便参保职工产前门诊就医,简化医保经办办事流程,西安市医保中心日前出台了新便民措施。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