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兰州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法规的其它情形
二、兰州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1、人工流产报销210元,放环术报销200元;
2、16周以内引产术报销1000元,16周以上引产术报销1800元;
3、药费限额中的正常产药费限额报销200元;
4、剖宫产报销450元;
5、16周以内及以上引产仍分别报销100元和150元。
三、兰州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材料
1、《兰州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2、《生育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流产证明和本人IC卡及医疗单据等。
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
1、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填报《兰州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并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核发的《生育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流产证明和本人IC卡及医疗单据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经审批后,由用人单位或本人持IC卡到商业银行各网点统一领取生育津贴。
四、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一)生育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三)生育津贴;
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