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失业补助金可以申请第二次吗

2022-09-0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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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失业补助金可以申请第二次吗

  不能,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一次,若领取期间重新就业,剩余未领取月数不可结转到下次失业。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2】按照相关法规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相关法规履行缴费义务不足1年。

  【3】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领取标准:

  失业补助金发放不超过6个月,按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间区分执行标准: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按我市上年度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的60%即742元/月执行;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按我市上年度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的30%即371元/月执行。

  2022年1月1日至通告下发期间,已按《福州市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证范围的通告》(榕人社就〔2020〕107号)审核发放的,可继续保持原标准发放。通告下发之后新申领的,按新标准执行;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待遇标准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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