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宜阳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象及条件
洛阳市范围内的参保企业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含1 年)并足额缴费的;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 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下列4类企业不予返还:
1.截至2021年12月底,失业保险存在历史欠费的企业(执行期内,欠费及时补缴后可纳入返还范围);
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
3.被列入倒闭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
4.稳岗返还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末参保人数减少超过50%的企业。
返还流程
1.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企业可登录河南省社保网上服务平台中的“单位办事通道”,选择“单位业务”,点击“普通稳岗返还信息确认”,确认并提交单位联系人和银行发放信息,由各级经办机构初审,市人社局复审和出示,经市审批后,各级经办机构将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到单位对公账户。
2.大力推广通过“河南省社保信息系统”后台数据比对实施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没有对公账号的小微企业,将资金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