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

2022-07-1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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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缴费方式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继续采取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自主缴费的方式进行,一部手机可以为多人缴纳保险费。

  (1)已参保人员续保流程

  微信缴费方式:缴费人按以下流程操作:①手机打开微信搜索、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②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③选择“社保缴纳”模块中的“个人社保缴费”。④输入身份证号,点击“查询”。⑤系统自动弹出缴费人姓名、社保编码等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选择缴费金额,点击“缴费”。⑥点击“立即支付”。⑦点击“确认支付”。⑧支付完成。

  (2)新参保人员参保缴费流程

  新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白底免冠照片3张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综合服务站或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在微信“河北税务”公众号按流程自主完成缴费。

  注意:新参保人员必须16周岁以上,安新县户籍,不能是学生,没有参加职工保险。

  3.补缴以往年度保费的参保人须在2022年9月25日前到村协办员处填写《补缴申请表》,填写《补缴申请表》的次月在微信“河北税务”公众号按流程自主完成缴费。补缴往年保费不给予缴费补贴。补缴以往年度保费的参保人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后,依次选择“办税服务厅”——“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城乡养老核定缴费(含补缴)”——输入身份证号码,自动提取信息进行缴纳。

  二、缴费标准

  按年度参保缴费,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缴费档次。

  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过期补缴没有补贴。

  一、二级以上残疾人、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缴费困难群体,仍可按我国法规的100元/每年每人的档次享受代缴。

  按照河北省人社厅《进一步做好社保扶贫工作的通告》(冀人社字【2021】278号)要求,今年对于建档立卡人员不再代缴,但对其保留了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

  三、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我国法规的基本养老保证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四、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113元。由支付。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五、注意事项

  1.每年两次待遇人员资格认证,认证工作完全免费,资格认证关乎每个待遇领取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在法规时间内及早认证,逾期未完成认证的将暂停待遇。

  2.死亡或判刑的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其家属应于7日内上报乡镇社保经办机构,逾期不报或弄虚作假、涉嫌冒领社保基金的,需退还多领取的社保基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家属等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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