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
1、肇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2、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部分,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不少于3元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负担。
3、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首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之月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计发系数按照《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国发【2014】8号)执行。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发完后,由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按照原标准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
肇庆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吗?
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参保),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香港澳门台湾籍灵活就业人员
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参保,或凭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我省注册登记地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