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支付指南 起付时间及标准怎么样?

2022-07-28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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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支付的指南 起付时间及标准怎么样?

  (一)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是哪些?

  用于支付重度失能三级、二级、一级和中度失能三级、二级的失能人员产生的与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相关的基础护理、专业护理等费用。

  已由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依法应由第三方承担的护理费用,或者按照其他方案已享受补贴的护理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二)长期护理保险支付对象是?

  重度失能三级、二级、一级和中度失能三级、二级的失能人员(或其代理人)选择定点服务机构提供机构服务、专业护理服务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对象为所选择的定点服务机构;选择居家护理服务人员提供居家基础护理服务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对象为参保人员所选择的居家护理服务人员。

  (三)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起付时间是?

  经失能评估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付条件的重度失能三级、二级、一级和中度失能三级、二级失能人员,选择机构护理的,从评估结论下达当月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选择居家护理的,从评估结论下达当月起享受基础护理服务待遇,从评估结论下达次月起享受专业护理服务。

  (四)选择入住定点护理机构待遇标准是?

  参保人员选择入住我市定点护理机构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待遇支付标准为:中度失能二级660元/月/人,中度失能三级1118元/月/人,重度失能一级1577元/月/人,重度失能二级2237元/月/人,重度失能三级2796元/月/人。

  (五)选择居家护理服务待遇标准是?

  1.基础护理服务。参保人员选择居家护理的,可由其指定的亲属、家人等居家护理服务人员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具体待遇标准为:中度失能二级288元/月/人,中度失能三级574元/月/人,重度失能一级862元/月/人,重度失能二级1150元/月/人,重度失能三级1437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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