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保参保条件是什么?
厦门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和职工(具有厦门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本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㈡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㈢社会团体及其专职工作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㈣境外企业驻厦代表机构及其中方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