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一、办理条件:
在惠异地务工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后,随其生活并在本市中小学或幼儿园就读、学龄前的子女可在本市参加居民医保。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已参加职工 医保的,其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可按此法规参加居民医保。
二、所需资料:
(一)《惠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
(二)在惠异地务工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子女身份证件。
三、登记程序:
在惠异地务工人员可凭身份证、户口簿和子女身份证件,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填写《惠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为其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子女、学龄前子女办理参保手续;
其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子女也可由学校或幼儿园统一到学校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其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可按此方式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