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黑河大病医保怎么办理流程?黑河大病医保办理条件和报销范围(2)

2022-06-2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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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诊慢性病待遇

  共有21种疾病列为门诊慢性病病种。门诊慢性病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金支付比例为60%;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60岁以下报销比例为65%,60岁以上(含60岁)报销比例为7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与一般城乡居民一致。

  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依病种不同,实行分类管理。

  1、 肝硬化失代偿期(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再生性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8000元。

  2、 肌萎缩侧索硬症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3、 糖尿病慢性合并症、法洛四联症术前治疗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4、 慢性肾功能不全(三期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5、 高血压(三期以上)、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脑血管病后遗症(合并肢体功能障碍)、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房颤、布氏杆菌病、重症肌无力、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活动性肺结核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四)住院医疗待遇

  1、起付标准。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相关法规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城乡居民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800元。

  参保居民一个自然年度内在二、三级医疗机构多次住院,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依次降低100元,最低降至200元。

  2、支付比例。城乡居民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相关法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相关法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相关法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在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较普通参保人员提高5%。

  3、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医疗待遇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五)生育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孕产妇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相关法规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定额结算。正常产统筹基金支付800元;难产统筹基金支付1200元;剖腹产统筹基金支付2000元;多胞胎生育,每多分娩一个新生儿统筹基金支付增加300元。孕产妇在分娩同时做其它妇科手术,发生的符合相关法规费用统筹基金按住院医疗待遇支付标准进行支付。

  (六)大病保险待遇

  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大病保险费由居民医保基金统一支付,个人不需另外缴费。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每人每年75元,起付线为1.2万元,1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65%,不设封顶线。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为6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

  (七)门诊“两病”待遇

  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0%,二级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5%,高血压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糖尿病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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