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的倾斜新规:
倾斜条件
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且享受广州市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参保人,大病保险按照我国有相关法规对其予以倾斜。
优待详情
1.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更低,仅为0.35万元;
2.报销比例更高,全年累计个人自付费用0.35万元以上(不含0.3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以下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80%;
3.没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限制。
注意:大病医保年度正常限额最高40万元。连续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2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年度支付最高限额提高至45万元。
拓展:
广州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要花钱吗?
不需要额外花钱。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个人不需增加缴费,当超过起付标准后,可“一站式”报销。
注意:大病保险,其实是城乡居民大病医保的简称,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附加险”,是对基本医保的医疗补充,其目的是进一步减轻参保人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报销法规
大病保险有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之上的部分按照法规的比例报销。
广州市大病保险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加大倾斜力度,起付线只有0.3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以下部分,大病保险资金支付标准为80%,并且还取消支付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