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区照护保险失能人员待遇标准是多少

2022-10-27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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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亭湖区照护保险失能人员待遇标准一览:

  失能人员在市内接受照护服务期间发生的属于照护保险照护服务项目范围和标准的费用,由照护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定额支付:

  1、入住定点照护机构的医疗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按80元/天的标准与定点机构结算;

  2、入住定点照护机构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按60元/天的标准与定点机构结算;

  3、居家接受定点机构入户提供照护服务的,按40元/天的标准与定点机构结算;

  4、居家接受亲情照护服务的,按20元/天的标准支付照护服务补助。

  5、在市区外(不含境外)居住的失能人员,暂按20元/天的标准支付照护服务补助。

  >>>拓展:宿迁失业补助金有哪些

  三项常规性保生活:

  1、对参保满1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

  2、对领金期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大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3、对参保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阶段性扩范围: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2、是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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