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保定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范围及报销政策(2)

2021-04-14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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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门诊大病病种范围:恶性肿瘤(癌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多发性骨髓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门诊放化疗、脏器移植(异体器官移植术后、骨髓移植)、透析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血友病、动脉血肺动脉高压、噬血细胞综合征(限儿童)、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限儿童)。(注:学生儿童门诊大病还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门诊意外伤害)

  报销政策:门诊大病待遇按照住院标准执行,一年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就医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住院标准执行。(门诊大病实行限额管理,门诊大病的支付限额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限额之和,在一个医疗保险业务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的统筹支付累计计算。超过门诊特殊疾病支付限额标准或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居民大病支付限额的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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