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网上申报和认定流程
为切实提升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简化经办服务,推进太原智慧医保建设,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网上申报和认定流程,具体如下:
一、网上申报
(一)线上注册
申报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本人或患者家属,以下简称“申报人”)登陆太原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线上注册,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待网厅运行成熟后,也可关注“太原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注册。
(二)线上提交
申报人注册成功后登陆页面,根据患者参保类型选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申报模块,自主选择门诊慢性病病种、申报医院、医师,选择成功并核对无误后,根据网报系统提示,上传符合申报病种准入标准的必要病历、相关检查等资料,认真核实无误后在网报系统内完成提交。
二、认定流程
(一)定额门诊慢性病认定流程
1.申报人线上提交成功后,按照申报医院门诊就医挂号相关规定,选择线上的申报医院和医师进行就诊,就诊时须携带申报病种相关的纸质病史资料。
2.医师接诊后要认真核对申报人身份信息,严格按照定额门诊慢性病病种准入标准进行初审,并如实填写《太原市定额门诊慢性病初审结果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后签字确认。
3.对初审通过者,申报人应携带《告知单》和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医院医保科办理网上审核。医保科要严格审核线上资料与纸质资料的一致性,确认一致且无误后完成线上审核通过操作;如不一致,要告知患者具体原因,待其线上资料与纸质资料一致后,方可进行线上审核通过操作。
4.对初审不通过者,医师应告知申报人具体原因,并于当日将《告知单》递交到医保科,医保科负责在网报系统中录入不予通过的原因,完成线上审核不通过操作。
5.医保科收到申报人《告知单》及纸质资料或医师《告知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审核工作。
6.申报人初审合格并经医保科审核通过后,网报系统将通过随机分配的方式提交给3名相应病种的复审专家,复审专家应结合初审意见和网报系统的病种资料进行线上审核。对符合准入标准的,线上进行审核通过操作;对不符合准入标准的,线上填写不予认定的原因,并完成审核不通过操作。
7.复审专家收到复审工作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审核;复审工作量较大的,可延长至5个工作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