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正式启用

2021-10-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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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封顶19783元/月,最低下限3957元/月 未主动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将执行上浮10%的政策

  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了,最高封顶数调整为19783元/月,最低下限调整为3957元/月。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于10月27日正式启用,未主动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届时社保经办机构将执行上浮10%的政策。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全省同步调整

  根据浙人社发〔2021〕54号文件规定,去年,我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79133元,依照此标准计算2021年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79133元÷12×60%=3957元/月;上限:79133元÷12×300%=19783元/月。

  今年也是我省首次实现全省同步启用新基数,10月27日全省同步正式启用。

  “去年是因为疫情关系,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只调整了上限,下限还是维持2019年水准(3322元)。”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缴费基数下限调整幅度还是比较大的。

  今年1~9月缴费基数调整补差

  今年1~9月缴费基数差额部分,企业单位人员在11月份征收,灵活就业人员在12月份补收。

  因本次基数启用时间较往年推迟,需要补差的月份为1~9月,补差金额较多。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费托收银行卡内存入足额费用,以避免因余额不足,发生税务扣费不成功的问题。

  比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王女士现缴费基数3322元/月将调整为3957元/月,调整后11月份正常月缴712.26元,12月除正常月缴金额外,还需要补缴1~9月差额114.3元×9=1028.7元,合计1740.96元;参保人员李先生今年3月已办理退休,1~3月缴费基数3322元/月,12月份将补收1~3月差额114.3×3=34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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