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按照主贷人可贷年限进行计算,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也不得超过抵押房产土地使用权期限。
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和贷款所购住房土地使用权已使用年限之和不得超过55年。土地使用权期限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为准。
五、支持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
缴存人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的,以购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在申请之前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
(一)缴存人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1.仅购买房屋部分产权份额的;
2.所购二手房为非成套住宅或存在其他不宜处置情形的。
本通告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原贷款法规与本通告冲突的,以本通告为准。执行期间根据国、省有关法规及时调整优化。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
公积金贷款
缴存上下限
公积金贷款
缴存下限
五险一金
提前还款利息
缴纳基数
基数上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