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4年5月贵州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调整是怎么么样?(3)

2024-05-06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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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按照主贷人可贷年限进行计算,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也不得超过抵押房产土地使用权期限。

  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和贷款所购住房土地使用权已使用年限之和不得超过55年。土地使用权期限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为准。

  五、支持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

  缴存人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的,以购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在申请之前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

  (一)缴存人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1.仅购买房屋部分产权份额的;

  2.所购二手房为非成套住宅或存在其他不宜处置情形的。

  本通告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原贷款法规与本通告冲突的,以本通告为准。执行期间根据国、省有关法规及时调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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