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长期储蓄和住房机制,自然而然成为了许多人关注的焦点,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二十条内容有哪些?

Q
子女没有缴交住房公积金,父母为子女购房,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吗?
A
二十条实施后,州内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职工为直系血亲在省内或者省外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州外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职工为直系血亲在州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代际互助贷款。直系血亲只包括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和成年子女。
Q
购买被法院执行的住房能否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A
二十条实施后,购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法拍房,法院同意接收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作为尾款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法院的资金接收函。法拍房贷款的资金只能拨付到法院指定的执行账户内。
Q
在恩施购房,哪些地方的异地公积金可以在恩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A
目前恩施与省内住房公积金实现同城化发展,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恩施购买期房或一手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视同恩施州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与州内职工一样,最低首付比例30%。二十条实施后,恩施州支持省外所有地区(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省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恩施购买期房或一手现房,都可以向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最低首付比例30%。
Q
针对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有什么优惠法规?
A
二十条实施后,对有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家庭,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年度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2万元,租赁年度首月即可申请提取;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单职工60万元、双职工72万元。
Q
现在因工资收入降低还款困难,能否申请延长贷款年限?
A
二十条实施后,已办理贷款缩期业务、当前无逾期且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变的借款人,可申请延长贷款期限,但是不能超过原借款合同约定的最长期限。未办理过缩期的,不能延长期限。
Q
住房公积金贷款刚刚发放,还没有还满1年,能不能申请提前还贷?还完后是否能立即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有没有间隔期?
A
二十条实施后,恩施州支持贷款发放后随时提前还款,结清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可以立即申请新贷款,没有贷款间隔期。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
公积金贷款
缴存上下限
公积金贷款
缴存下限
五险一金
提前还款利息
缴纳基数
基数上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