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后
取得了显著效果
截至4月16日,全州共提取住房公积金14.22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10.69亿元,支持11个家庭加装电梯提取72.91万元,支持1666名职工租房提取1559.23万元;为734个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11亿元,其中支持26名大学生和专业技术人才兜底贷款981.4万元,支持30个多子女家庭贷款1958.2万元,支持6个家庭代际互助贷款310万元,支持32个州外职工在恩施购房贷款1184.9万元,通过组合贷款撬动银行贷款资金2968.3万元。
涉及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范围、异地购房和代际互助购房的提取和贷款、优化贷款流程和还款方式等方面的新规方法,具体如下:
1
完善特定人群法规倾斜
多子女家庭租房年度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2万元,购房贷款额度上浮20%,最高可贷72万元;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留恩大学生和专业技术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执行存贷挂钩法规,给予托底贷款额度40万元;在来凤县试点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法规。
2
满足职工多样化住房需求
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直系血亲(父母、成年子女)进行代际互助购房提取和贷款业务;老旧小区居家适老化改造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法规性共有产权住房可在不超过所持产权份额内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允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
3
拓展异地贷款业务范围
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业务省内全覆盖;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范围调整为期房和一手现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支持省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恩施州内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最低首付比例30%、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期房、一手现房、二手房均可申请组合贷款。
4
灵活调整还贷方式
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冲抵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提前还款时间限制和贷款间隔期;允许在原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内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委托扣划方式由“足额扣划”调整为“差额扣划”。
5
精简优化贷款流程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可先过户再申请贷款或先申请贷款后过户;允许申请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购买现房抵押贷款担保比例由70%提高至80%;对已取得预售许可但企业或法定代人资信等条件不满足的项目可先予以准入。
6
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90%时持续执行前述法规,超过90%后暂停代际互助和省外异地贷款业务,低于80%后恢复执行前述法规。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
公积金贷款
缴存上下限
公积金贷款
缴存下限
五险一金
提前还款利息
缴纳基数
基数上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