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新规是怎么样?个人办理的条件及材料要哪些?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背景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作用,降低个人二手房交易资金成本,缩短交易时间,促进二手房交易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规,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住房公积金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法规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我市有关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所有条件。
2.交易房产为我市存量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房产。
3.交易房产产权明晰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无查封冻结、
未被设立居住权、无原个人住房贷款抵押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
4.买卖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同意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并同意房产交易资金(含首付款和贷款资金,下同),优先用于清偿卖方住房公积金贷款。
5.房产交易资金不足以清偿卖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卖方应自筹资金提前偿还关联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
6.卖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无逾期。
(三)申请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1.身份证(兵官证)、户口本、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借款人夫妻双方一寸照片。
2.借款人及配偶的《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3.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通过“亮码可办”提供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借款人配偶未缴交住房公积金但有工资收入的,提供近 3 个月工资卡的银行流水明细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查询其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保险工资基数(工资超过个税起征点的,需提供个人所得税 3 个月的税票明细)。
私营企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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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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