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商转公”业务可以办理吗?具体是怎么办理?要满是什么条件的?带上这些问题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满足我市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需要,廊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24年7月1日开办“商转公”业务。
因业务量相对较大,为避免客户集中办理,提升服务质效,“商转公”贷款面签业务需进行预约,办理法规咨询、额度确认及购房贷款等其他的业务无需进行预约。预约办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是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否则预约无效。“商转公”贷款面签业务预约数量为每天15个。
预约方式:登录微信公众号“廊坊相关服务平台”一-个人中心--预约服务进行相应预约。
办理“商转公”业务申请条件
“商转公”贷款的借款申请人的申请条件首先应当符合廊坊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法规、《廊坊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的法规法定。除此以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
01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02
申请人为原商业贷款借款人,且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
03
申请人原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处于正常还款状态。
04
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办理“商转公”贷款手续并在公积金贷款审批后提前结清全部商业贷款。
05
结合个人征信5年为一个周期,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满5年且5年内正常还款未出现不良和逾期等现象。
06
所购住房能够提供抵押担保,除原商业贷款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
07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稳定的收入,有按法定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