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材料什么?2024年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多少?

2024-07-09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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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材料什么?2024年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多少?如何调整的?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其中,二手房竣工年限必须在25年《含》以内),所购房产必须具有符合的法律法规法定的购房合同,且可用于办理符合的法规有效抵押登记手续;房产用途须为住宅,非住宅类房产不能公积金贷款。

  3.购房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法定比例(一手房首套房不低于20%,一手房第二套房不低于30%,二手房不低于40%);

  4.同意按照管理中心法定办妥抵押担保手续;

  5.缴存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套住房认定方式:职工(含配偶)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购房时在我市没有其他自住住房(以不动产登记和粤安居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下同);

  第二套住房认定方式:职工(含配偶)已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房时在我市仅有一套自住住房;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认定方式:职工(含配偶)已使用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房时在我市有二套及以上住房。

  二、交易登记及贷款申请

  一手房:申请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需注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意向),办妥买卖预告登记,由贷款银行预约办理。

  二手房:申请人与售房人到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要注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意向),取得《二手房买卖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广东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到银行预约时间。如需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可先到贷款受托银行进行咨询。

  特别说明:

  1、一手房购房之日(合同签订日期)起一年内、二手房《税收完税证明》填发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完成贷款受理手续;购房超过一年申请贷款的,需提供由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重新核定房屋价值。

  2、经中心审核后符合放款条件,因借款人个人原因导致超过一年时间尚未放款的,必须更新相关贷款资料(包括提供由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提交银行重新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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