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业务
1.完善缩短贷款期限法规。还款满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可申请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业务。缩短期限后月还款额不得高于借款申请人月收入,月收入以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取消“需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业务”“缩短贷款期限后的贷款月还款额不高于贷款发放时的首月还款额”和“缩短贷款期限后,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应保持一致”的法定。
2.新增贷款展期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因借款人失业、借款人或与其有抚养关系的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伤害,需借款人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借款人收入明显下降等原因致使借款人无力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
3.新增还款方式变更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还款期限内可以申请将还款方式在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之间变更。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如何法定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如遇我国利率调整,从新利率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已审批发放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从次年的1月1日开始执行新利率。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
首套房:五年(含)以内2.35%,五年以上2.85%;
二套房:五年(含)以内2.775%,五年以上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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