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材料
(一)通过山东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申请缴存登记
2020年9月12日起,通过全省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申请缴存登记的单位,申请材料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无需提交。
(二)窗口办理缴存登记需提供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可在中心官网下载)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原件: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设立批文或法人证书副本;企业法人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外国(地区)企业常驻机构需出具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登记证》。
3、加盖公章的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身份证等申请材料可以出示授权码等方式,以电子证照替代实体证照;申请材料3中的“加盖公章的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可容缺后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