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失业职工提取公积金材料
(一)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满5年
职工提供: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可提取其账户内余额,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
(二)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2年
职工提供: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户口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状况证明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可提取其账户内余额,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
(三)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职工提供: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县级以上劳动部门或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残疾证1-9级)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可提取其账户内余额,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
(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享受生活困难补助
职工提供: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宁波市城市最低生保金领取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特困职工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可提取其账户内余额,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