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工取得商业性贷款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2022-07-2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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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职工取得商业性贷款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职工提供: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首次还款提取时提供);

  ④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首次还款提取时提供);⑤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必须载明近12个月还款本息)。职工可提取的金额:以当年还款本息之和为限,实行一年一取且对月(贷款发放月)提取,累计不超过贷款本息和,整取。

  温馨提示:在提取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时,也可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总金额不超过当年还款本息之和(可取金额=当年还款本息之和-主借款人可取金额)。提取时,另需提供被提取人工作单位开具的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非同一户口的提供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主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适婚年龄子女购买首套房,可提取其父母住房公积金)。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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