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灵活缴存人账户存储的资金可以提取吗?
答:可以。缴存人可申请办理专用性提取和非专用性提取业务,其中专用性提取业务是指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租住自住住房提取、满年龄提取、出国(境)定居提取、死亡提取。
二、缴存人账户存储的资金什么时候能提取?
答:缴存人申请办理专用性或非专用性提取时,提取资金的存储时间均应达到12个月(含)以上,死亡提取除外。
存储时间按实际天数计算,例如2021年8月16日入账的缴存资金,应在2022年8月16日及以后方能提取。
三、缴存人办理专用性提取时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缴存人本人或其配偶应为房屋所有权人;
办理租住自住住房提取的,缴存人应在本市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办理满年龄提取的,缴存人男性应年满60周岁或女性应年满55周岁
缴存人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可办理出国(境)定居提取。
四、缴存人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提取?办理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缴存人主要通过成都公积金手机APP在线办理提取,全程网办,零资料。
五、缴存人提取金额有无限额?
答:提取金额无限额(不包括租房提取)。缴存人可自主选择提取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
2021年执行的租房提取限额为每月不超过1340元、每年不超过1.6万元。办理提取业务时,以当时的租房提取限额为准。
六、缴存人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余额如何使用?
答: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自公积金贷款受理之日起至贷款发放前,不得申请提取;
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仅能定向用于该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冲抵,且缴存人无需办理其它手续,由系统按月发起完成冲抵,直至该部分余额冲抵完毕。
七、缴存人在灵活缴存账户及本中心建制单位缴存账户均有余额的,如何办理提取?
答:缴存人在两个缴存体系下均存在账户余额的,提取业务按各自体系相应规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