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1年度本级工伤保险基数核定调整消息(2)

2021-09-0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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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申报时间、方式

  时间:2021年9月8日—9月24日

  方式:2021年自治区本级缴费基数核定采用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各参保单位登录工伤保险系统,导出参保缴费工资申报表,填报缴费工资数后导入系统,由社保机构经办人员审核。2021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采取用人单位承诺申报的方式核定,稽核部门视情况将对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进行实地稽核,被稽核单位要如实提供财务决算报表、应付工资账或工资表等原件接受稽核。

  六、申报注意事项

  系统导出的数据只填报参保职工月缴费工资,不能改动其他数据,如改动将无法导入系统。单位参保职工有变化的,可在数据导入后再作变动。

  工作遇有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社保中心工伤保险业务处联系。

  附件: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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