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医疗未按相关法规就医报销情形
1.已办理产检检查就医备案手续
未在选定医疗机构产检,在其他医疗机构产检的,可在分娩后携资料至各医保分中心,按未按相关法规就医情形报销,报销限额标准为定额标准的60%。
2.未办理产检检查就医备案手续
已在医疗机构产检的,可在分娩后携资料至各医保分中心,同样按未按相关法规就医情形报销。
报销时间
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或者申请拨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具体支付标准由地级以上市相关法规。
拓展:广州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办理材料有哪些?
广州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办理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就医确认申请表》;
2.《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含预产期的相关病历资料;
3.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办理的,可提供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
4.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办理的,还需提供:
①结婚证(广州市登记结婚的,可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查询不到的,核验原件);
②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个人承诺(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就医确认申请表》上做出书面承诺)。
注意:产检前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手续,办理后产检费用才可以按相关法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