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报销费用范围: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符合我国和省相关法规的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含宫外孕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诊治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国和省相关法规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
符合我国和省相关法规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相关法规支付;其他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相关法规执行。
拓展:广州生育保险可以异地报销吗?
广州生育保险可以异地报销。
异地报销条件
职工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经备案后,在广东省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相关法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注意:
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或者申请拨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具体支付标准由地级以上市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