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2022-10-0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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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方式:

  1.在广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如下医疗费用,参保人(含符合条件的含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工残职工与退休延缴人员)与符合条件的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以下简称未就业配偶),出示身份证与社保卡等医保就医凭证,直接享受报销,相关费用记账处理:

  ①参保人与未就业配偶已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且发生在选定医疗机构的产检费用;

  ②参保人在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分娩、终止妊娠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不受产检选点医院限制);

  ③未就业配偶已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且发生在选定医疗机构的分娩、终止妊娠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2.在非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如下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参保人与未就业配偶需先自费结清,然后向各医保分中心申请零星报销,相关报销金额将在审核结算后打入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①经批准在异地就医,或本地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生育医疗费用;

  ②未就业配偶已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发生在非产前检查选定医疗机构的分娩、终止妊娠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③其他符合相关法规情形发生的,未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处理的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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