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失业保险金补贴标准及条件2022失业金科领多少个月?下面同社保君来看看。
失业保险待遇
单位应当在与职工(含农民合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履行以下职责:
(一)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
(二)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情况等有关材料;
(三)书面告知失业人员到受理其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申办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有关机构办理下列事项:
(一)求职登记;
(二)失业登记;
(三)申领失业保险金。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重新就业,其缴费年限予以保留。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求职证明;
(四)自治区劳动和社保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之日起10日内对其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的备粘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的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由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失业证》(以下简称《失:业证》),并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对不符合的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书面告知其理由。 《失业证》应当加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印章。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应当由失业人员本人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按月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