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襄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领取指南
(一)依据
1.两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的通告(人社部发〔2021〕18号);
2.省两厅《关于执行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的通告 》(鄂人社发〔2021〕40号)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的具体内容
执行时间: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去世的
执行标准:2021年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3357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两项。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月数折算到年,即非整年的月数 X,将 X个月折算为 X/12 年。
1.丧葬补助金的计发标准
按照参保人员(包括在职、退休)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2.抚恤金的计发标准
A.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注: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
B.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退休前在职时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缴费年限15年(含)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同时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满15年的发放月数均为9个月)。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计算到月,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月数折算到年,即非整年的月数 X,将 X个月折算为 X/1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