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门诊慢性病有哪些?申报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2021-06-22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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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诊慢性病申报

 

  一、服务对象:

 

  参保人员

 

  二、申请条件:

 

  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结核病,1型和2型糖尿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压Ⅱ期以上(合并有心、脑、肾损害),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帕金森病,银屑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重性精神病(以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为第一诊断的患者),慢性白血病(非放化疗),各种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心脏换瓣术后,心脏安置永久性起博器术后,风湿性心脏瓣膜病,类风湿关节炎,肾病综合症,癫痫,肝硬化失代偿期(酒精性肝硬化不纳入),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自身免疫性肝炎,肝豆状核变性,阿兹海默病的参保患者。

 

  其中,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结核病,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肾病综合症2年需复查重新申报,其余长期有效。

 

  三、申报材料:

 

  1. 《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表》;

 

  2.一年以上五年以内诊治的病史资料(检查单、化验单、门诊病历、出院证明),其中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结核病、肾病综合症4项项需要提供两年以内的病史资料;

 

  3.门诊慢性病诊断书(我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异地长期备案的由当地三级医院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出具);

 

  4. 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将申报资料交单位或社区,参保单位或社区每年4-6月集中至医保服务大厅申报审核;

 

  2.窗口经办人员依规确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资料齐全的经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进入申报审核流程。

 

  五、办理时限:

 

  申报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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