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供材料:户口页、新生儿另提供出生证明、外市居民提供暂住证;
3、缴费标准:本市居民个人缴费180元/年,(政府补助每年500元/人);低保、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二级以上重残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户等参保人员无需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4、办理时限:城乡居民按自然年度参保,在每年第四季度办理下一自然年度参保缴费手续,次年一月一日生效;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5、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6、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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