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区别有哪些(2)

2021-08-0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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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退休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标准的,可按退休地统筹地区规定逐年缴费至规定年限,也可以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

  【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参保实行年缴费制,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由所在村(社区)负责办理居民个人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原则上以学校(园、所)为单位集中参保登记缴费。

  缴费期原则上为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校大学生的待遇享受期各地可另行规定)。

  注: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四、两种医疗保险都需要参加吗?

  不能同时参加,即使同时参加了也只享受一种待遇。

  有一种情况是,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在老家,以无业人员的身份购买了城乡居民医保,后来到异地工作,企业又为其购买了职工医保。这种情况下,两种医保依然也是不能够同时报销的。

  注:职工医保停止后一定要及时到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然会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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