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满60周岁的男职员和满55周岁的女职员属于退休人员,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均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若未缴满,亦可一次性补满15年。但是,若医疗保险未缴满15年,是否可以类比养老保险的规定一次性缴满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及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因此,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需要缴满15年的年限,而不是缴满15年的费用。
而这就出现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仍然需要缴纳医疗保险的现象,那么,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当地政策为职工缴纳其他医疗保险代替职工基本保险,这是由于各地政策不同导致退休职工延缴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承当单位应承担的部分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