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病救助的对象范围是什么
1、生活极度贫困的五保对象;
2、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收入来源和没有法定赡、抚扶养人的残疾人和没有后代养的老人;
3、被列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贫困人员;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发放的生活补助的,没有退休金的退休人员;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进行发放抚恤金补助金的一些重点优抚对象;
6、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三、大病医保不包括哪些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个人医保
医保共济
医保卡基金
重庆医保
退休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到社保局报销
石家庄缴纳医
大病医保
灵活就业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