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材料
(1)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原件1份;
(2)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1份;
(3)医疗收费汇总明细清单原件1份(非定点医院住院提供);
(4)病案首页复印件1份;
(5)入院记录复印件1份;
(6)出院小结复印件1份;
(7)《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住院信息确认书》原件1份(限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且已办理社保登记);
(8)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9)代办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限他人代办时);
(10)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1份(限所持社会保障卡不具备金融功能的);
(11)商业保险或民事赔偿处理结果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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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社保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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