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
审核通过后向转出地发送同意接收的联系函(7个工作日);
【异地环节】:转出地接收到联系函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15个工作日,此环节属于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批
转入地接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审批完成转移接续工作(8个工作日);
5、办结
申请人社保关系,由异地转入本市(即时);
6、送达
申请人网上自行查看办理结果。
个人医保
医保共济
医保卡基金
重庆医保
退休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到社保局报销
石家庄缴纳医
大病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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