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4哪些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要求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要求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和医疗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个人医保
医保共济
医保卡基金
重庆医保
退休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石家庄缴纳医
大病医保
新生儿医疗
农村老人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