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单位的医保登记发生变更或注销如何办理

2022-10-24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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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单位的医疗保险登记发生变更或注销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的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医疗保险登记。

  1.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管理的企业登记信息变更或注销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据工商部门的交换数据及时更新企业的医疗保险登记信息。其中,已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仍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前,企业应当向税务缴清医疗保险费。

  2.未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管理的用人单位登n记信息变更或注销后,应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变更或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前,缴费单位应当向税务缴清医疗保险费。

  常州长护险复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复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参保人员对失能评估结论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评,缴纳复评费用,复评结论为最终结论。

  (一)复评费用预缴

  长护险参保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可选择银行柜面缴纳现金(银行账户与用户名于评估结论发放时一并提供),支付时需备注复评申请人姓名及缴款用途。

  (二)复评申请

  预缴复评费用后,参保人员(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至常州市长护险经办服务窗口进行现场复评申请。

  1、复评费用缴款证明(现金解款单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

  3、申请人失能等级评估结论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委托代理人银行卡原件(预缴费用时使用的银行卡)。

  (三)特别说明

  距复评结论作出不足6个月时,常州市长护险参保人员不可再次申请失能等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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