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工医保2025年新规(门诊报销+住院报销)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了解烟台职工医保2025年新规的详情。
职工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医保待遇主要包括门诊、住院报销等。
烟台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方案
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
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人员报销75%。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65%。

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5000元/年,退休人员6000元/年。
说明:
职工普通门诊实行定点就医管理,在非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门诊使用山东省统一的单独支付病种对应的药品时,个人按法定比例自付后的符合有关法规药费部分,医保基金报销80%。
烟台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方案
甲类病种: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85%。
乙类病种:
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0%,可同时认定两种乙类门诊慢特病,一个年度内只计算一个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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